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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来右腿六级伤残,上个周因为交通事故右腿髌骨骨折了,医院说不用做手续,保守治疗,请问我能再去做伤残鉴定吗?

行政诉讼 2020-06-28 11:3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可以
  • 可以,最好通过起诉后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做鉴定,自己做对方一般不认可。
    【追问】你好周律师,我是驾驶员和对方追尾,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到这个单位开车才半个月,单位买的保险有驾驶员险十万,试问我是通过工伤渠道诉讼还是走保险这块?另外我原来右腿是伤残六级,现在新伤就髌骨骨折,怎样鉴定呢?
  • 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要求肇事者按照伤残等级赔偿,建议来电详询
  • 可以。。。。
  •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 双方交通事故及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
      6、如伤者本人驾驶机动车受伤,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8、初诊记录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可以的。。
  • 可以进行新的鉴定
  • 是需要鉴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的
  • 可以做伤残鉴定
    【追问】你好陶律师,我怕鉴定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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