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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我是成都一家公司新入职员工,社保还没办下来,公司这时派我出差,指导一个工程的时候发生工伤,耻骨上下支骨折,腹腔有淤血,公司起初是说由于我社保还没办下来,这笔医疗费公司自认了。住院十八天期间医疗费用我的名义向公司借款,出院用票据报销,后来款越来越难借,其中第十二天直系领导来院看我,说这病就靠躺,没什么就回公司吧,派人照顾你。第十八天迫于压力,拍片出院了,拍片结果是耻骨上下支骨折,断端对位良好,有少量骨痂生长。要求领导做工伤认定,公司说社保没办下来,做不了,不过放心,公司会负责。出院后在公司宿舍住着,前两天还有人给我送饭(住在四楼),后来都是我自理。公司待了十天左右,告知领导想回家修养(这个问题住院期间公司也应承过可以休两到三个月,休假发放基本工资一千二),领导让我写了出公司期间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的免责协议。现在从住院开始算过去一个半月了,伤势不见好转,出院后的电话会议也很少让我参加,参加也仿佛没我这人,有担心公司/领导会借故做些手段,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家疗养间买食材补身体,这一千二完全不够看,请问我该怎么办?拜谢了

其他 2011-07-07 1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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