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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个月钱,借了一万高利贷,对方让写六万五的条,五万的保证金,就是说在他公司借钱期间如果去了别人高利贷公司五万元我赔偿,可是我没有借,两个月后给利息,我说暂时给不上,用下身份证,告诉我可以,我反复的问真能让我拿走不会扣我么,对方一直说是,等来了公司不让我走,让我给六万五,还让我告诉家里我就借了六万五,现在家里只湊来两万,对方不放人,已经扣了我十天。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8-07 11: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建议不要考虑此方向。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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