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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份,我公司招收了一名当时还在校的大学生实习,除了没有签字劳动合同和给上社保,其它所有的待遇均和其它员工一样,工资1800元。今天春节以后,该学生多次以家里有事或学校有事等原因请假,但并不按期返工。今年5月份,在他负责的一次统计工作中,由于他的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他知道的第二天,就不辞而别,公司与某集团客户联系的手机卡及手机无法接通。他私人手机虽畅听但从来不接听。因为给公司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直到六月底,我打电话到学校教务处,经老师帮忙才找到他。他当天即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因我公司的离职手续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把文件类和物品类,以及实际操作类的工作完全交待给接替人。但他不按公司要求进行,总想草草了事。因为5-6月份他只正常上班10天,他所有的未发工资约有600元左右,公司早于6月初就出了对他的罚款通告,因为他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较大,多项处罚合并后,决定扣发他所有未发工资。7月份来做工作交接的时间不计考勤。 请问,公司这样处罚是否合法?因他没有毕业,如果他去仲裁,公司是否可以不用对他进行任何赔偿?他是否不进行完工作交接就离开?

仲裁 2011-07-07 2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他去仲裁,你们应诉就可以了。
  • 公司如果有明文规定的话,是可以按照规定处罚的,他如果仲裁,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对公司有不利影响,同时对于他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可以直接法院起诉要求他赔偿损失,这个是公司的权利,但是前提是公司要有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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