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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父亲去世(大学退休教授),母亲无业,生活费用靠父亲,父亲生活及生病的照顾靠母亲和二个女儿,儿子在10年前去也,有两个孙子,请问抚恤金费用应怎样分配,我和姐姐意见是母亲无生活来源,这些费用留给母亲。

离婚 2017-08-09 14: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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