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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丈夫离婚,我跟丈夫结婚二十六年一点生活费没给过我们分居四年左右,在一个家住,他在二楼我在一楼,这算分居吗,我没有文化不会写也不知道怎么办,到法院我也不知道说,我只想离婚

离婚 2017-10-04 15: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实践中法院判断男女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还需要判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 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面谈或电联
  • 你们夫妻属于分居,如果你不知如何安利建议你凭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你好,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你好 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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