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校是一所私立封闭制学校,在学生上晚课下课时,十名校外无业青年越墙进入我校,冲进班级殴打学生致使一名学生头部受伤。开颅手术,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害,被殴打学生无过错!学校无过错!这种情况下学校应承担那些责任?

刑事辩护 2009-03-26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我国法律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的损害范围内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学校有过错就需要在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都已经确定学校无过错的话,为什么还问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您的问题本身就自相矛盾
  • 学校应在没有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兴安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