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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再婚,跟前夫离婚后带儿子嫁给了现任丈夫,土地是在前夫家分的,再婚第三年土地被征用,一次性给了二十四年的土地补偿款,现在已过去十年,还剩十四年,如果离婚该怎算?

离婚 2017-08-10 0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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