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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购买房产,但未过户,离婚协议归子女,监护权归男方。子女未满18岁。现男方要求女方签字过户到子女名下,女方担心男方将房产抵押贷款,出售。子女权益得不到保障。现在女方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9-06-22 15: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确实有顾虑的,可以建议将子女的名字先增加到房产证上,同时约定为共同共有的方式,不要约定为按份共有,这样任一方不能单独处置房产,待其成年后直接完成过户。
  •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 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 夫妻间房产过户,只要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就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析产手续,没有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如果已经办理离异手续,需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公证过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房产分割情况明细)一起到房管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也是没有税费,只有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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