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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着,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甲方(房东)终止前将无条件退还余下房租,乙方终止,甲方不得退还房租!我已经在这住了4个月了,合同是11个月的,也就是租11个月,甲方是不是可以随便理由终止不让我住了,并且不退还我剩下的钱?比如他说我太吵了晚上影响他人休息,影响他的利益了,强制让我搬出去!这是合租房,帮忙理解哈这里面的意思,

其他 2017-08-16 0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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