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物业管理资格,却打着某某公司的旗号,私自成立小区物业,然后实行物业的一切权利,比如说设置门禁,私自在小区内圈地划分停车场然后向业主出售,收取物业费......然而,事实上,上述某某公司确实存在,但是该公司旗下并没有物业公司,也就是说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打着虚假的旗号变相敛钱。这些人犯了哪些法?会受到法律哪些方面的制裁?政府会如何做?

刑事辩护 2017-09-26 16: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城市执法部门和所在街道举报
  • 1、可以向工商房管局查询物业资质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出面解除合同。2、如无业委会可向辖区居委会街道办反应情况。3、拨打市民热线投诉违法行为。
    【追问】面对他们这种违法行为,政府会怎么做,您能具体说一下吗
    【回答】无相关资质的予以重新选聘,非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所有权明确的公共区域使用收益归全体业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