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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和姐夫结婚三年,期间姐夫有打过姐姐,但姐姐都没有去医院检查过,现在他们要离婚,孩子2岁,他们家没有能力抚养,我姐想把小孩要过来,请问男方要支付抚养费么?姐夫有固定工作,但他在民政部门登记失业,请问这样怎么算他抚养费?他每个月都有1000多的收入。

离婚 2009-03-26 20: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小孩随你姐生活,那么男方肯定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用,相互先可以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对方的收入情况来判决。
  • 孩子由你姐姐抚养,你姐夫要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为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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