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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连锁超市当收银员,到今年11月4号满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公司原因老板将所有商店转让,不做了。这种情况是否对我有所补偿。

刑事辩护 2017-08-18 14: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也会说好服务期。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是服务期未满,就已经被公司辞退了。因为按劳动法上的规定,只要是公司那边主动辞退的,而自己又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要求公司给违约金及经济补偿金的。不过,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被辞退之后是否还能要求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有些人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主张这个权利。   按规定,在下面情况中,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而在正常情况下,员工在服务期限未满时,被公司辞退,都是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但是是否可以要求获得违约金,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员工非因特殊情形而被公司辞退的,均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员工是因为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等特殊情形而被辞退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服务期限内被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员工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否则可采取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相关违约金约定的,那么员工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可以根据上述情形,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签有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了的话,一般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要是公司那边不肯给的话,那么可以收集证据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说涉及的经济补偿金较多的话,那么还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劳动法上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公司给不给经济补偿金是根据法律上规定的情况确定的。实际中,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主要是在以下12种情况中: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员工被公司辞退时,不一定都有经济补偿,法律上又规定了公司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包括如下: 1、因为员工自身的原因而被辞退的,比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造成失业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一般被公司辞退了,只要你自己没有原因的话,公司都需要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要是该给的没给,那么,你可以收集足够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是经济补偿金较多的,建议可以委托个专业律师参加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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