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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方有外遇2009年9月我们协议离婚了,孩子归我,当时孩子虚岁18,协议上男方每月給孩子抚养费500元,房子归我,我给男方三万元,当时给了一万五,欠条一万五,去年9月孩子上大学时,我们俩各拿七千五,给孩子交学费,到现在抚养费没给过,我和孩子也没要过,现在男方起诉我了要那一万五千元,我该怎么办?孩子该要抚养费吗,要多少,那七千五算是抚养费吗?孩子用起诉吗?

离婚 2011-07-09 1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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