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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离婚 2011-07-10 11: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由于你们之间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因此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需要离婚,需要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才可办理,如双方或一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这种同居关系不需要起诉或特别的法律程序,自行解除即可。但有关子女抚养或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有争议无法协商,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 你好,可就子女抚养以及同居财产要求法院作出判决。
  • 你好 属于同居关系 就孩子的抚养权协商好 自动分开就可以
  • 如果是94年2月1日以前的则是事实婚姻,按离婚一样的处理;如果是94年2月1日以后的,则只就子女抚养和共有财产的分割按离婚一样的处理,该婚姻不属法律保护,分开就行了。
  • 如没有登记结婚的话,则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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