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法院判决:(1)确认了租期。(2)对方返返2万。我认为返还不合理而上诉要求撤销第二项,要求返还7万。对第一项是同意的。对方不认可返还同时上诉,要求撤销第二项。对第一项没有上诉。二审法院判决:(1)维持一审第一项的判决。(2)对第二项撤销,改判返还7万。现在一、二审的判决均己发生法律效力,达九个月以上。对方没给我一分钱,拒绝履行生效的判决。我己经申请执行,原审法院己受理。此时,对方向高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二审判决。对一审判决的第二项又认为公平,但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请问:(1)受理的执行案需要等候高院的重审裁决吗?(2)根据审判实践,预测重审的可能有多大。

案件执行 2009-03-28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