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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以前是省属钢厂,2002年成为市属企业,2003年成立股份责任有限公司,但没有对1995年企业工会名义发起的,全厂八千多职工集资的,转炉扩容增资集资款项有任何说明,只后来听说成了债转股。2015年企业停产,16年企业由政府牵头进行改制,当时国家财政拨付了安置金,因为停产,很多职工迫于生计都到外地打工,但企业在大多数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召集了各个单位,主要以基层领导为主的,占据职工代表人数将近70%多的人员,强行召开了所谓的(职工代表大会),会场层层封闭,还有三百多名公安,特警外围戒严,在这种情况下,强行通过了职代会。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把经济补偿金分了三六九等,工人最低,2千多元,厂级管理部门4千元以上,领导都是拿年薪的,具体怎么算,多少钱没人知道。由于企业欠缴近十年养老保险费用,全厂职工近二十年都没有失业金个人帐户,虽然职工每月都有从工资上扣缴,但却被企业挪作他用!导致部分下岗和内退工人两三年前都该退休时却办理不了,职工通过数次维权,也只解决了养老金个人部分入帐问题,可企业应缴部分却由财政担保,把帐做平,但没有实际资金进入统筹,使得个人帐户也未足额。想咨询一下,企业债转股,很多职工都不知道这回事,部分老职工人已过世,现在职工虽已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但事实上却是和企业存在纠纷,有极少数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却被告知不受理,难道这个钱要不回来了吗?企业欠各类保险导致不能退休,又该找哪解决呢?

其他 2017-08-22 0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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