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样机冰箱能退换吗?收据能不能盖章?8.20日我在某易购买了个冰箱样机,结果冰箱送来的时候就是坏的无法制冷。我们联系售后导购等人员得到的回复却是样机无法退换只能修但是购买的时候导购并没有和我们说明样机不能退换。这次购买的样机没有发票只开了一个收据而且没盖章,说是因为价格没定下来要过两天才能开发票先开收据不能盖章。一个收据,可我网上看到的信息都是样机也和新机一样享受三包服务,收据也应该盖章。现在问题就是:1.商家拒绝更换和退货只能修,说“样机不能退换是国家规定”这话是真是假?2.没有发票只有一张收据而且没有盖章但是有销售人员的签名,收据到底能不能盖章?如果对方不承认这张收据怎么办?我应该如何维权?麻烦大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10-10 15:5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 你购买的时候,是否明确告诉你这是样机??
    【追问】告诉了但是没有说只能维修不能退换
    【回答】有质量问题,都要享受国家三包,若商家继续推诿,可以法院起诉赔偿。
  • 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又因为无法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无法向销售者要求退货。
    但下列三种情形,仍可以要求退货:
    1、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
    2、有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销售者退货;
    3、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
  • 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你购买的时候,是否明确告诉你这是样机??
  • 协商不成可起诉
  • 只能起诉的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坝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