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0年3月进入公司,并在2010.3.1-2011.2.28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与我续签合同(2011.2.28-2011.6.30未续签),并在2011年6月底书面解聘了我,社保是从2010年6月份开始给我上的,是按北京最低标准上的,并未按实际工资所上,这种情况我走仲裁可以申请到哪种赔偿?社保可以申请基差吗?社保基差是怎么个补缴法?

其他 2011-07-11 21:1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