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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于6月17日晚参加同事生日聚会,晚23:30由另一个同事骑摩托车带他回家。行至海沧大道城南公交站附近。因车子碰到路边绿化带发生事。我表弟因伤及头部,在医院中去世了。那人没什么事只事鼻子碰伤了,住院几天就出院了。交警判定那人是酒后驾车。现在要我们家里写一个书面的赔偿意愿。我们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不知这有什么计算的标准,再加上我们家同那人家是本宗同族,又是邻居本身就很熟悉。家里希望合理的赔偿也希望两家人还能和和睦睦的。不知我们该如何提出这些

其他 2011-07-11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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