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09年7月9日到本公司上班截止到2010年8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规定我的实习期为一年),2010年8月4日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2010.8.4-2011.8.4),但是社保到今年4月份才交上,合同上的法人代表也不是工商登记上的法定代表人,请问以上情形未签订合同的那一年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其他 2011-07-11 21: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聊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