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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在厂里应聘了工作,原本我们俩是在一个部门,后来公司另一个部门干暑假工的人辞职走了,领导就安排我男朋友去空缺的部门工作,因为男朋友如果过去的话我们俩个人上班时间就不一样了,所以跟上级领导提出了辞职。上级领导让我们找当班的组长拿辞职单,填完之后,然后就交了辞职单,后来上级领导批准了就让我们下了班。原本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是当月26号发放。我们是离职人员,就在今天27号去厂里拿工资了,结果去了厂里人员说里面没人上班,工资放在28号发放。我就想搞清楚里面有没有人上班,没按规定穿着自己的鞋子就进车间了。等到28号去拿工资的话会不会因为我没按厂里规定换鞋子而扣我的工资?还有急辞人员工资要扣500元整这个合理吗?我看了劳动法则,辞职员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应该进行赔偿,但公司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这个是对的吗??求解答,谢谢

其他 2017-08-28 15: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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