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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患尿毒症一年多,丈夫不给透析钱,也不回家长期住情妇那,我要告他,他趁我透析的空把我一切证件都拿走了,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诉讼状一并拿走了我还能继续起诉?

刑事辩护 2013-05-21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具体来讲,情节恶劣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①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②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③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④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 可以起诉,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遗失手续然后请求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 你好,先到派出所看能不能给你出一户籍证明。然后再去补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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