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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0签订三年合同,2019年7月9日到期,租金按季度交,押一付三,合同未写不得转让,转租,写了双方提前违约需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现在我想转让,房东也同意了,一个月的违约金不退可以理解,但是我2017年7月10日交了一个季度的租金,现在还没到10月10日,请问剩余40几天的租金可以退吗?

其他 2017-08-30 20: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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