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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2014年9月在深圳市4S店购买,于今年2017年5月2号行驶中自燃,后消防队出警灭火,现场堪查,拍照,后去消防队录口供,最后认定自燃原因是电气故障导致起火自燃,请问律师这个算质量问题吗?可以帮忙挽回我的损失吗?谢谢

其他 2017-08-30 08: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在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得知你的车自燃了之后会及时的帮助你解决问题,该给你支付的赔偿金额通常来说是不会缺少的。但是通常在正式支付给你赔偿金额之前也会有一个详细的调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的就是确保你的车确实是属于自燃现象,而不是你人为性的损坏。当相关的一些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保险公司也确认了这辆车是属于自燃,那么你的问题基本上就得到了根本上的解决。赔多少跟保额是挂钩的。车子自燃后基本是报废了,那么您购买保险的时候只要是跟着车子的残值购买保额即可。如果您的车子残值超过您的投保额度那也只能按残值赔偿,如果您的购买的额度低于您的车子残值,是按额度赔偿的。   当然保险公司针对这类赔偿一般都有免赔额度的,比如说如果未购买不计免赔的话赔偿额度一般来说是以上提及额度的80%左右。   具体可以去保险公司网站,进行车险报价,勾选自燃险,这样就可以知道您要为这个保险付出多少费用,究竟能保障多少额度。   当然啦,自燃险主要是针对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进行赔偿的,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车辆燃烧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另外如果您的车辆已经过了保质期,而且没有购买自燃险,车辆发生自燃是得不到保险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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