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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人:户口还在湖北。,老公四川人,我可在湖北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7-08-31 06: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男方的长期居住地在哪里?你可以在男方户籍地或者被告长期居住地起诉。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请问目前你就离婚问题和男方进行过协商吗?男方是什么态度? 你们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有孩子吗?孩子多大?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还是不想要? 需要更多信息,建议来电咨询,希望能够帮到你。
  • 你好,原则上需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对方的经常居住地在哪儿呢?现在对方是哦什么态度呢?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将免费为您解答。
  • 你估计是不能在湖北起诉的;除非你老公也在湖北居住。
  • 你好,请问男方的长期居住地在哪里?你可以在男方户籍地或者被告长期居住地起诉。
  • 你好!可以描述一下具体情况吗?“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起诉方案建议来电详谈。
  • 你好,需要被告所在地起诉处理
  • 你好,请问您和您老公先居住地在哪呢?一般在户籍地起诉,如果在异地共同居住地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起诉,如果没在一起住就要去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你好 可以起诉离婚的
  • 你好,离婚诉讼需要原告去被告常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去起诉,请问你们当时没有协议离婚成么?还有就是男方的常住地是在湖北这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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