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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次和同寝室的发生口角,她先动的手,后来因为去医院没有去和公司签约,我也和公司说了改天,公司说好的。在这个过程中,我问对方索要赔偿时,她们认为我随便让医生开的单子,虽说我很生气,但是当晚他的态度还算可以,也先赔给我部分医药费400元。因为毕竟是同一屋檐下,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把发票一张一张给她男朋友看,车费我也免去了,然后写了收据,同时也写了以后的事情不再追究。当时他们没有问我要发票,第二次给我剩下的医药费也没有要。 过了两天,我们宿舍莫名其妙的问我要发票,态度也十分的不好。这个周末我和公司的人联系,她们后来委婉的拒绝了我,因为这件事情,我也失去了这个工作,我应该怎么办。

调解 2009-03-29 13: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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