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你帮着给分析一下,看看我们应该从哪个方面可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我先介绍一下我想咨询的问题涉及到的几方:1、某商场(将商场档口租赁给了聂女士)。2、聂女士(拥有此档口的使用权,和商场签订合同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2017年12月9日)3、转租人王先生(从聂女士手里租下了此档口做生意,签订合同日期为2017年4月5-2018年4月5日,期间因为个人原因,在8月中旬不再做生意了,档口提出转租)。4、本人(从王先生手里转租过来此档口做小生意)。现在情况如下:聂女士提出因为其经济原因,想把此档口进行出兑业务,这样就导致我们刚刚开张了半个月的小生意将要被终止,就现在这样的情况,我想咨询一下律师以下几个我们能想到的问题:1、如果在2017年12月9日聂女士同商场的合同不在续租,那我们从王先生手里转租过来的档口将面临着被商场收回的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样伸张权益。2、我们是否能够就此种情况向王先生要回12017年12月9日--2018年4月5日期间的租金。3、王先生同聂女士签订的租方协议当中有规定:“乙方不得中途将房屋转租他人”,在这样的条款规定下,他转租给了我,但是聂女士当时在现场也同意的情况下,这样算不算是违约,我们是否能够伸张权益。4、期间在我承租之后还涉及到了一些装修、清洁、设计等相关费用,是否能够要回。

其他 2017-09-06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