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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里上班半个月不想做了去辞职不批,要怎么办

其他 2017-09-05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劳动者提前申请辞职,公司不批准,劳动者无法与公司协商解决,那么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 辞职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后,不论是否批准,均可依法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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