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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公在我出国的期间.贷款两万不知做什么用了.我出国三年多.我的工资都用来养孩子和还修房子的欠债.我可以从银行卡来证明.我出国的期间他找了一个情人.我因为子宫切除.回家后他们也不断关系.现在俩个大学生一人负担一个.问题是银行贷款两万.他不还.银行打电话向我催款.并说要影响子女.拉黑之类的话.

银行 2017-09-07 22: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承担偿还责任。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您好,您老公贷款都用在哪了,如果您有证据证明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您可以去跟银行抗辩。
  • 你好,你如不知情,也没作担保的,你不需要承担债务,可以执行属于你丈夫的财产。
  • 都是有可能的
    【追问】如果我起诉.我需要承担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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