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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2年9月到今就职于北京某单位,我单位于08年12月开始给我们上交保险,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将02年9月到08年12月这间的保险给予我补交,但现单位要求我出示02年9月到08年12月之间的所有银行对帐单以及补交我工资里他们所谓的三金补贴,但我单位一直没有发过工资条所以我也不知是否有这些,以及我们本人无法从银行打出所谓的对帐单,请问我现在该怎么

其他 2011-07-14 09: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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