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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问题向您咨询,有一对正在恋爱中的男女,男方曾有过2段婚史,合法共生育了4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全部都判给了前妻。女方合法共生育了2个孩子,离婚时孩子也全部判给了她前夫。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7》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三项:(三)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请问这对恋爱中的男女再婚组成家庭还能生孩子吗?

离婚 2017-09-10 10: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再生育,就是第七胎!!!!!
    【追问】我知道,那6个都是男女婚前合法生育的,依现在的计划生育条例,婚前合法生育的孩子可以再申请生一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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