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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车祸致九级伤残,受害人父母分别为62岁60岁,无固定生活来源,有子女3人,肇事方认为九级伤残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拒绝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请问有法律依据吗?如果可以主张赔偿,应该怎样计算赔偿数据呢?另责任认定为肇事方全责,谢谢。

其他 2016-03-11 03:5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应当赔偿抚养费。计算依据是根据伤残程度,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但对方只负担三分只一,因为有3个抚养人。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所面谈。 联系方式,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刘军律师
  • 九级伤残,可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 依法应该计算。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该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劳动者既可以选择交通事故索赔,也可以选择工伤事故索赔。但是,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的民事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交通事故得到的赔偿少于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则应赔偿差额部
  •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非机动车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主张交通事故的赔偿需建立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础上,同样,主张工伤赔偿也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工伤保险的待遇一般包括医疗、停工留薪、护理、伤残等。 工伤赔偿项目同样包括上述各项中的某些赔偿项目,具体的情况可以参考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确定。
  • 可以要求
  • 你好! 可以要求的,依据为最高院关于人损的司法解释及道交法的相关规定!
  • 9级伤残已对劳动能力造成影响,是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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