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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和我男朋友办酒席了,并且生了一个女孩,没有领证。家里有一套房子是男方的父母买的,后面办房产证了,写的是我男朋友的名字,现在我们领证了,因为感情不合,那么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男方的?

离婚 2017-09-10 08: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讲的情况,如果是全款买房,不是按揭贷款买房,则该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因为该房子是在你们婚前由男方父母给男方购买,即使是婚内购买,由于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也可以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予,所以该房子为男方个人所有。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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