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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约有80多户居民于2003年被县政府以建上海交大科技城项目被县政府以及低的价格拆迁(两层楼房均价260元/平方)至于厨房厕所之类的就只有六七十每平方了,我们当初都很配合县政府的决策由原来的住了祖祖辈辈的好地方(原320国道旁现在新市政府的对面)迁到现在的偏僻的山沟里(出行及不方便没有公交车也没有出租车)至今朋友问我住哪里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那么多年过去了连个门牌号都没有,也不知道叫什么地方,据我所知县政府下面应该好像有个什么地名委员会的机构?反映了也没用,呵呵,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反正在外面打工想寄点东西什么的可想而知,这些都算了,因为我们知道这是中国,我们没办法,关键是5年过去了,我们原来的村子及田地至今还一片荒芜,请问这样荒芜县政府有责任吗?我们有什么权益?中央和国土资源部及省委省政府在这方面有何规定,能否追究哪些部门的相关责任?特别是今年国家政策好点,农民创业可以申请低息贷款及家电下乡补贴,郁闷啊,因为我们现在都不能享受,美其名曰你们农转非了,是城镇户口,还有部分田地他们就把户口搞成城镇这样合法吗?代表全村诚实善良的老少谢谢了!!

行政诉讼 2009-03-30 16: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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