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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小孩子在聚众斗殴中没有动手。但看着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被逼着爬一个陡坡时,喊了一句爬上去呀,后来那小孩从坡上摔下来,造成了手臂和膝盖及腹部的一些擦伤。对方已报案,但打人和主使的小孩家长不配合私了。请问这小孩最严重会有什么后果

其他 2017-09-14 15: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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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所说的,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不担责,仅仅是指其不承担刑事责任,不用背判刑坐牢,而不是用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侵权责任法》等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未成年人名下有自己财产的,先用其财产赔偿不足的,在由其父母等监护人承担。 倘若不幸出现未成人犯罪的情况,建议根据案情的大小进行处置,事小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就可以了。要是事情严重的,建议受害人报警,同时找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通过法律突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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