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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国企的倒班员工,单位实行四班三倒,就是上六天休两天,并没有实行综合工时制,赶上周末上班也没发过加班费,即使每月工作时长比正常白板的人多,每月工资也从没有给过额外的补贴,只有夜班时每天多给30。节假日也是正常上班,没有补休过。只发了很少的加班费。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了吧?我要是想举报,又不想让单位知道是我举报的话,应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7-09-13 13: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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