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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住小区2011改造集体供暖,我在外地不知道,2012年自己找供热公司安装供热管道,也从12年交取暖费到2016年,17年又到了交取暖费时间,去交该公司说我2011有欠费需补交欠费和滞纳金后才可交纳17年的取暖费。我告诉他们2011年我没装为啥收取暖费?该公司让我提供2012年安装费票据,我已把当时的票据扔了,家中的取暖管道有日期,是2012/10/12,可该公司不承认,说管道上那些专业数据不知代表什么,再说万一是自己安装呢。我要求他们查2012年我上交该单位的供热改造费八千多元,他们说时间长了查不到,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其他 2017-09-28 2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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