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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下班路上骑电动车被车撞了,脸上擦伤,身上多处擦伤,应该让对方赔付多少,害怕脸上留疤

其他 2019-06-16 11: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情况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商不成,可搜集相关证据(如行车证驾驶证保单等)向法院起诉
    【追问】当时没事,留了对方的电话走了,但现在脸上疤太明显了,现在该怎么向对方理赔呢?前晚出的事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 撞,被车人被车撞后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到法院起诉。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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