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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铁路集体职工几经在家长期放假近二十年了,单位没有给我缴纳保险, 也没有发放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在社会上另找一份工作吗?可以签定劳动 合同吗,如果在另一家单位工作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单位违法2010年7月至 2011年4月,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未签劳动合同,未交保险,我告到劳动仲裁,结果 判定不予以支持,也没给我判定加班费,我好能上告吗?胜算有几分啊,如果有可能想请律师代理,自 己跑不起了!!!我这种情况需要什么证据,原单位什么也不给出

诉讼 2011-07-16 1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行的,单位如果不和你签订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第二,就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还是要给你上相关保险的。 第三,劳动纠纷,一般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你也要提供一些证据的,如工作证、工资条、出勤表等。
  • 1、你的情况属于企业富余职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但保持工作关系,你原单位是应该给你一部分生活补助费的 2、你可以到社会上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给你签订合同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 3、单位应给你补缴劳动保险、支付加班费 4、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在此单位工作,比如,员工手册、登记卡、工作证、工资条等 5、劳动纠纷,一般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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