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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十二月八号和一个南方人登记了登记后我也和他同居一段时间但是不长我发现我和他没有感情基础也没共同语言而且我还发现他有生理疾病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所以我提出来离婚的彩礼钱要全部退还吗?

离婚 2017-09-22 12: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那我的情况要退还彩礼钱吗?
  •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我的问题你们听不懂还是怎么的。我和他登记也同居一段时间就是不长再加上总总原因导致我和他没法过来了我提出来离婚的彩礼要退还吗?你给我回答简单明白点行吗
  • 你好可以诉讼
    【追问】我知道,的情况要退还彩礼钱吗?我和他登记之后同居一段时间但是不长麻烦您给我说的明白点好吗速回急
  •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我登记后也和他同居一段时间但不常而且我还发现他有生理疾病我和他没有感情基础就是家长包办的那彩礼还要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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