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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在公司呆了5年7个月了,这个月公司说不在办了,我能得到补偿金吗? 公司在香港注册的,老板也是加拿大人,在中国大陆是没注册的,但我们在大陆这边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没买社保,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如何申请呢, 在此先感谢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仲裁 2011-07-16 17: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因你在大陆上班,合同履行地在中国,即使你公司没有在大陆注册,你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2、你和单位的纠纷,属于涉外纠纷,你可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3、鉴于你的情况,你单位没该你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应给你补缴,并赔偿 4、你工作了5年7个月,满一年可得一个月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若单位解除合同,你可得到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电约时间面谈
  • 公司没注册,通过法律途径无法获得补偿。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支付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 1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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