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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独生子女在拆迁可以享受双份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9-10-14 0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享受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 您好:(1)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2)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此外,您继承的是您父母的拆迁房,其补偿按照继承法,国家该补偿给你父母多少,你就继承多少。并不会因为,您是继承,而少补或不补给您。
  • 您好,您是哪里的呢?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在征地拆迁中应当享受双倍补偿或安置待遇,相关性最高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修订)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根据这一规定,各地方政府在制定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一般会对独生子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享受优待作出具体规定,有的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在遇到征地拆迁或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时应多分配一人份额,有的省份则只是规定在一些方面享受优先权。 安徽: 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额;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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