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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同到期,单位给我换岗位,但工资多是2400元,老岗位全勤奖250元,新岗位100元,今天叫我续签合同,实际新岗位工资要少150元,如果我不续签合同,有赔偿吗?

其他 2019-08-09 03:2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从目前你的信息判断,合同到期,在岗位条件及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但是,你的合同到期,单位换岗及调低工资,改变了岗位性质及待遇,你可不签,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算半个月计算。
  • 待遇降低,不续签单位应支付补偿。
  • 合同到期,职工不续签没有补偿。
  • 需要看你以什么理由不续签。
  • 《劳动合同法》虽未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之后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但是,按其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用人单位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与劳动者新入职时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其责任并无二样,劳动者同样处于未签劳动合同状态,权益同样受到侵害。因此,劳动合同期满之后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
  • 新劳动合同待遇比原来的合同低,你可以选择不续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离职证明要注明是公司续约降低待遇,你不同意续约,离职的,才可领到经济补偿金。当然,你真的不想在公司做了,才这样做。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公司不能将自己要求强加于你,只能跟你协商好,你同意的情况下再签。
    你可以继续留在原工作地工作。公司不允许的,可以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最好有证据证明你是不同意调职的,如给人力资源回复短信写本人不同意调岗,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强制调岗,本人保留追究的权利,本人要求在原工作地继续上班,请知悉。
    公司强制执行的,带上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会有专业人员跟进的。
  • 合同期满终止,公司方面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则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否则,合同期满终止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你可以得到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因本案属于合同期满终止,不属于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无过失性辞退),因此,单位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更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 需要看你以什么理由不续签
  • 降低待遇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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