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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和我弟妹结婚的时候没有登记,当时给了10万彩礼钱,现在3年了,我弟妹不想过了,就走了,没有孩子,也没有共同财产,请问彩礼钱还能要回来吗,能要回来多少

离婚 2017-09-24 07: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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