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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做生意失败欠下80多万,现在无力偿还,没有房产,工厂也已经拍卖,但还不够偿还,现在也没有工作,也没收入,有工人工资,还有货款,还有房屋租赁,他们现在都已经起诉我了,现在被抓了快一个月了,还没有放出来,请问是要坐劳吗

其他 2018-06-25 22: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租赁该转让要注意什么?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 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及解决方式: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
    出现拖欠租金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①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承租人及时付清租金,要么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②在解决拖欠租金问题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一并解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③解除租赁合同。对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租赁关系,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而终止。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3)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承租人擅自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按规定时间(深圳市规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5)转租纠纷。
    这属于出租人没有租赁权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予以追认而发生的纠纷。按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了解情况再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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