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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八岁初犯卖淫被抓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7-09-27 1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针对以下情形进行初判: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 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最多15天就会放人,刑事拘留问题就比较严重了,建议其家属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为宜
  • 你好,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争取取保候审
  • 您好,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其身体、精神状态及案情,进一步给予详细的无罪、罪轻、缓刑方案,争取帮助当事人尽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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