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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朋友您好!请问我的小孩6岁星期天在兴趣培训班和一个5岁的小孩嬉笑打闹致5岁小朋友头部受伤!我方要承担哪些责任?谢谢

其他 2017-09-27 15: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对方的伤情如何?花费的医疗费有多少?在场有没有老师?一般来说监护人会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老师一方也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追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不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呢?我方责任大吗?
    【回答】你好,您是属于加害方,责任是肯定的,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承担补偿责任,责任就不那么重了,学校也会证明他们是否存在过错,具体情况你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来为您分析您的责任比例。
  • 兴趣班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吧,如果你的问题亟待解决的话,你有时间可以来电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免费咨询,以便帮助维护最大的权益。
    【追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不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呢?我方责任大吗?
  • 您好,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情况一般双方都有责任,具体赔偿多少您可以和对方家长好好协商解决,希望可以帮到您。
    【追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不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呢?我方责任大吗?
  • 您好,请问对方花费的医药费为多少?一般情况下监护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详情欢迎转为来电方面咨询。
    【追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不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呢?我方责任大吗?
    【回答】您好,请问具体花费的医药费为多少?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详情欢迎转为来电免费咨询。
  • 你好,小孩之间的嬉戏打闹在不能区分责任主次的情况下一般回追究对方全责,因为己方人身受伤,对方全责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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