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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2000年向我借钱,说一年后还清,利息1分息,但到现在还没有还清,期间还了一部分,我该如何追讨?

其他 2017-09-27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欠条过了诉讼时效原则上您就丧失了胜诉权。但您可以仔细回想一下有没有下列情形,比如:1、在诉讼时效期间,您有没有主张过自己的权利?对方有没有过还款的诺?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2、中间有没有过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比如不可抗力。3、虽然诉讼时效已过,对方是否承认欠款事实?如果承认可否重新补写一张欠条。4、除了上面所说,还有一些可以补救的办法:比如你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息、录音、相关款项支付凭证、证人证言来证明相关事实,主张你的权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追讨借款。本案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证据的收集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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