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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放款延迟三个月,开发商要我交这三个月的购房违约金,这个钱到底该不该出?

离婚 2018-07-18 1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于不清楚您的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无法得出具体的结论。方便的话,建议您来电说明详细情况!
    【追问】我今年2月14号交的购房首付款,当日签的购房合同,合同上要求我在4月14日前补交全部的尾款!当日,我到孝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申请贷款,审批通过,由于公积金资金短缺,迟迟不能按时放款,期间,我每天去催促放款,直到7月10号才正式放款,开发商以此为由,天天打电话催要违约金!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还贷压力很大,根本没有钱去交什么违约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回答】您好,您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付款的最后期限,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尾款由公积金发放,所以您是存在一定的违约责任的。由于存在一定的第三方的责任,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减免部分违约金。协商不成只能诉请法院,请求减免部分过高的违约金或延长支付期限等。建议由律师帮您制定协商方案或者起草起诉状,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在签订重要合同时,一定要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咨询有疑问的部分,千万不要赶时间而草草了事)
  •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2、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首付比例

    1、购买商品房的(含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 公积金贷款主要是用来购买房屋,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当职工购房需要贷款时,可以拿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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